以佛法的角度:
業果:宗喀巴大師造「菩道次第廣論上」
業果四大法則:
1、業決定一切。業果是決定一切,你會遇到人事物的法則。
2、業增長廣大。會因為我們的身口意業,不斷地在增加。
3、所未造業不會遇。如果是沒有作過的事情,絕對不會發生。
4、已造之業不失壞。已經作過的事,絕對不會消失。



我們說緣起緣滅是常態
意思是緣份來了,總有結束的一天,那麼沒有終生的緣份嗎?

當然,這輩子一定會消失。所以,當然沒有「終生」的緣份。
可是有無限生命的緣份。(輪迴)

沒有一輩子的朋友嗎?沒有廝守終生的伴侶嗎?

當然,沒有一輩子的朋友,也沒有廝守終生的伴侶!
但是有無限生命的緣份。(輪迴)

有血光之災可以去捐血,有破財之象可以去捐款。

這些叫作善行,不足以抵過過去所造的業。只能減緩。
要消業障,就要「懺悔」、「累積資糧」


那麼緣份盡了!有沒有補救的機會咧??

當然有啊!觀念上,只是「現在」緣份盡了,不代表「未來」不能續前緣!只是要造業就可以!

*茫茫人海中 你我都是過客 生命就是一連串的緣起緣滅 
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 曲終人散 一回首 已百年身 珍惜當下 把握幸福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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